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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金庭镇通过绍兴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验收
发表日期:2008-11-07  来源:嵊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本文作者:潘汝钢
 
    11月6日,绍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嵊州市金庭镇的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进行了验收,该镇顺利通过了检查组的现场检查验收。 

    该镇自成为绍兴市第一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单位以来,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组织,落实了创建任务及监管责任,并根据该镇实际,以万亩桃形李质量安全和农村家宴监管为重点,扎实开展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绍兴市食安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章国金对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并突出重点抓示范创建的做法进行了充分肯定。对下阶段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负总责工作的落实,防止出现监管空隙;二是要加强对农户的引导,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三是要加强重点环节、薄弱环节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学校食堂、企业食堂的监管,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生产经营者合法、规范经营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消费意识。 

 

 

绍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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