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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对照标准,部署食品安全示范乡镇验收前准备工作
发表日期:2008-09-05  来源:新昌县食品安全网
 

    为讨论交流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进展,部署验收前准备工作,9月3日,县食安办召集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贸、大市聚镇、儒岙镇、镜岭镇、巧英乡、羽林街道分管领导召开了示范乡镇创建交流例会。 

    会议主要根据《绍兴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检查验收标准》,结合新昌实际,从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及消费环节六个方面对示范乡镇工作进行了验收前工作布置,讨论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与会各部门及乡镇根据《验收标准》,对照自身环节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诸多意见,并一致表示将按照标准要求,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加强保障,积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确保创建工作圆满成功。 

    县食安委副主任,食品药监局局长梁永华对下阶段验收准备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对照标准,查找不足,根据《验收标准》,列好已做的工作和未作的工作,查漏补缺,要做好书面总结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落实责任,对各项具体工作要落实部门,落实人员,根据验收标准,倒排时间,抓好落实;三是要有机结合,要点面结合,做到点上可看可学习,面上基本达到要求,要软硬结合,该检查的检查,该记录的记录,要条块结合,乡镇和部门要联动,资源共享,成果共用,要长短结合,近期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好的做法要形成制度,做到有点可看,有据可查。

绍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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